于是乎,陆国富的母亲只能出门去打零工,给人餐馆洗盘子,帮人缝衣服,勉强能够让他们母子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下去。
如果一切就这么继续的话,陆国富可能一辈子都不会遇到他的亲生父亲,也不会知道自己的爹是谁。
可是这一切都在十七年前的那一个雨夜,发生了改变。
一场车祸,夺走了陆国富母亲脆弱的生命,结束了她悲惨而卑微的一生,丢下了年仅十四岁的陆国富,离开了这个人世间。
陆国富是在事后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才发现了母亲早年留下了一本日记,上面记载了她当年跟伍志远的一些事情,其中还夹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正是他母亲跟伍志远两人的合照。
之后,因缘际会,年少的陆国富加入了一个当地的社团,凭着一股子狠劲儿以及一点小聪明,他很快爬到了这个社团的中层。
他第一次见到伍志远,是在一场庆功宴上。
当时他并没有第一眼就认出来这个男人就是照片上跟他母亲站在一起的那个人,他是时候才发现的。
之后的一切,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让伍志远认了陆国富这个亲儿子做干儿子,而陆国富也因为心中的愤恨,一直没有告诉伍志远这一切,他想要亲手夺走伍志远现在拥有的一切,然后在他临死前告诉他这一切,让他在悔恨中死去。
这十几年来,陆国富一次次的阴谋算计,终于是让伍志远的几个儿子相继死在了帮派仇杀之中。
没人知道这一切都是他在暗中推波助澜,哪怕是伍志远都以为那是正常的帮派仇杀,甚至还为此死了不少人,造成了当年唐人街的几次动荡。
丁逸是不知道陆国富过去阴谋算计,弄死了伍志远几个儿子的事情,但是他知道陆国富是伍志远的亲生儿子。
陆国富这个名字,就是当年他母亲起的,她知道伍志远的真名,所以才给儿子起了这个名字。
“有意思,先是陆泽坤的悬赏,现在连他孙子都死了,这一切该不会都是陆国富搞出来的吧”丁逸心里猜测,别说,还真有这个可能。
伍志豪的死是不是陆国富搞出来的,丁逸不知道,但伍志远的悬赏,很大可能就是陆国富发布的。
毕竟,知道伍志远真名的人没几个,而有杀人动机的,就只有陆国富一个人了。
只要伍志远一死,再加上现在连伍志豪都死了,到时候陆国富只要表明自己是伍志远亲儿子的身份,伍志远这辈子打拼下来的所有财富,还不都是他的。
虽然在丁逸眼里,伍志远那点财富根本不算什么,但在其他人眼中,那可是一笔足以吓死人的天文数字。
伍志远几十年来混迹纽约唐人街,后来更是坐上了唐人街地下皇帝的位子,这些年来的收刮,资产少说也有十几亿美金,甚至破二十亿都有可能。
这么大一笔钱,陆国富不可能不心动。
“不过,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丁逸摇摇头,逐不再继续想下去。
他人的事情,跟他无关,他只负责完成刺杀任务,其他的他一概不关心。
用过午餐,丁逸也是屏退了伺候自己的仆人,拿出自己的私人电脑开始调查伍志远这个人。
虽然他实力很强,但再强也得知道一下目标任务的行程安排吧,若是连对方几点几分会出现在哪里都不知道,还怎么搞刺杀
难不成还要正大光明的杀进人家的堂口
拜托,他是杀手,又不是超级英雄。
“让我看看,你今天会去哪里。”丁逸的双手十指灵活的敲击着键盘,很快便查到了伍志远今天的行程安排。
伍志远不是什么大集团的ceo,不可能有助理给他安排好一切的行程,还登记在册。
不过丁逸自然有他的办法,他可以通过一些信息以及通话记录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一家酒楼,侦探见面会”丁逸眼中闪过一抹好奇之色,难不成这个伍志远还想请一堆侦探来帮自己找到杀死他孙子的凶手
正文第一千一百十一章:唐人街探案2
纽约,唐人街,一家华国风的酒楼内。
此刻,大堂里正坐着不少人,这其中有身穿背心的肌肉壮汉,也有年纪看上去不过十二三岁的小萝莉,这些人聚集在这里不是为了聚餐,而是为了破案。
他们都是世界知名的侦探,在一款名为“犯罪大师”的侦探a软件上,排名居高不下,其中排名最高的是一个岛国人,名叫野田昊,目前排名第三,虽然不是第一,但至少也是前三了,矮个子里挑高个子,在这堆人里面,他的推理能力算是拔尖的。
这些人,有的住在美国,但更多的却是住在其他国家,有的在欧洲,有的在亚洲,连非洲的都有。
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这里,自然不会是因为一件小案子,一般的案子也不可能聚集这么多的侦探。
事实上,是有人向他们发出了邀请,并且悬赏五百万美金,只要谁能够破了案子,这五百万美金就是那个人的。
为了五百万,这些人自然个个趋之若鹜的来了。
大堂里,人虽然多,但却显得很是安静。
大家都没有说话聊天,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谁也没有要搭理其他人的意思。
毕竟,从他们来到这里开始,他们就已经是竞争对手了,谁会想跟竞争对手成为朋友的
至于说套取其他人的情报
在场谁也不是傻子,傻子也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排名,所以他们自然也就懒得多费那么工夫了,有时间还不如好好的思考一下这次的案子呢。
这时,大堂通往酒店正门的大门,再一次被人推了开来。
进来的是一高一矮两个男人。
高的那个男人与其说是男人,还不如说是男孩,年纪看上去也就堪堪二十岁左右,稚气未脱,手上拖着一个行李箱,似乎才刚刚下飞机就赶来了这里。
他旁边那个人的打扮就有些夸张了。
大金戒指、大金链,再加上一身的皮草大衣,活脱脱一个土豪暴发户的打扮,土的简直掉渣。
人也长得不好看,个子不高,大概一米六多一点,皮肤黝黑,脸上的表情显得很是浮夸,进来便是一番豪迈的大笑,好像主人家到了般,可在场却并没有人搭理他,有些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