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4章 交易达成(2 / 2)

雷霆队,利用伯德条款,以帽上续约的形式,与陈熙签下一份起薪三千七百万,年涨幅8%,共计三年一亿两千万的顶薪合约。(帽上续约是指,母队可以无视工资帽限制,直接跟球员签下一份大合同。而此时陈熙进入到下一赛季时,工龄是第七年,按照顶薪规则,6-9年的顶薪,是工资帽的30%,10年及以上,是35%。虽然如果用老将指定条款续约的话,在7年工龄时就可以以工资帽35%的额度来签合同,但是老将制定条款有限制,球员在续约后的至少一年内,无法被交易,那就更没办法先签后换了。这个条款,主要就是为了帮小球市的球队留人用的。陈某人既然想走,那就享受不到。)

而在完成了签约之后,雷霆队便会以先签后换的方式,将陈熙送去纽约尼克斯,从对方手里,换回RJ·巴雷特、凯德·坎宁安、米切尔·罗宾逊以及一个25年前三保护的首轮签和两个次轮签。

一笔1换6的惊天交易。

并且,这六个筹码的价值,可一点都不低。

交易的细节方面。

陈熙出于自身的考量,选择了规则内能够签下的最短约。

三年一亿两千万的薪资,其中第三年球员选项。

(三年是先签后换规则下,所允许的最短年限。此外还有一个限制:通过先签后换得到的球员,新东家在操作后的薪水不能超过土豪线。但是,如果该球队在操作前已经超过土豪线,但先签后换后薪水降低到土豪线以下,那么交易是可以成立的)(土豪线就是奢侈税线上600万,后来23年夏天,设立了第二土豪线,即奢侈税线上1750万)

这样签的优点在于:

一来,他依然能够享受到鸟权条款下,那最高8%的年薪涨幅。(签换规则允许先与母队用鸟权续约,然后签换。)

二来,三年合同结束,届时工龄满9年的陈熙,下一份合同就能以工资帽占比35%的额度,兼鸟权的最高涨幅,来签新合同了。

再加上从24年开始,新的转播合同正式实行,工资帽顺势暴涨.......

可以预见,陈熙未来那份新合同上的金额,必将是个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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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对于普通球员而言,能够签下的合同,肯定是越长越好的。

只要能触发鸟权,球队也愿意给,那包要签满4年的~~

毕竟,谁也不知道,自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遭遇伤病的侵袭了。(鸟权续约最高可以签五年,但是签换规则最多只能四年。)

但是,陈某人是挂壁。

所以他不怕。

他在条件允许下,敢于签更短的合约,以谋求更早地获取更多利益。

而对于尼克斯来说,他们也是彻底放手一搏了。

为了陈熙,拿出了他们自彻底摆烂后能拿出的所有资产。

在与雷霆确定了合同细节后,他们动作飞快。

先是拒绝执行RJ·巴雷特最后一年球队选项的新秀合同,然后与之签下一份4年1.2亿的新合同,再将之作为薪资配平的主体,送往雷霆,换取陈熙。

同时,随着巴雷特一起去往雷霆的,还有真正的交易核心,凯德·坎宁安。

这位上赛季的状元郎,在加盟了繁华的纽约,仅仅一年后,便要离开这座国际大都市,去往俄克拉荷马了~~

(原谅我,,这是最后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