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天女下凡,人外有人(2 / 2)

仙朝鹰犬 平层 4004 字 4天前

这些都不是秘密,魔教想打听也能从其他人那儿打听到,只是会多费两天时间,多动用一些人脉。

而曹伏虎拿到的,是一手消息。

听完曹伏虎的讲述后,刮骨刀和千面都若有所思。

刮骨刀皱眉道:「永昌帝对连山信的安排有些不对,连山信刚加入九天不久,也并未立什么大功,实力更是排不上号,何以能担此重任?」

千面轻咳一声,解释道:「连山信还是立过大功的,在神京城屡次坏了我的好事。在永昌帝那儿,只要能坏我好事,就是大功。」

刮骨刀:「……」

曹伏虎站在了千面这一边:「千面长老说的是对的,陛下对千面长老确实极为痛恨。」

刮骨刀依旧保持怀疑:「永昌帝在位多年,手段深不可测。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连山信身上。」

千面再次表示疑惑:「永昌帝真有那么厉害?」

「这个真的有。」曹伏虎又横跳到了刮骨刀这边:「陛下手段的确深不可测。」

连他和刮骨刀勾搭在一起了都知道。

所以曹伏虎根本不敢真心投靠魔教,天知道魔教内部是不是有永昌帝的眼线。

在曹伏虎心中,魔教就是一群冢中枯骨,只是永昌帝还有其他安排,暂时没有对魔教收网。

有刮骨刀和曹伏虎两人的再次认证,千面终于开始怀疑自己之前是不是走了狗屎运。

可是第一次成功刺王杀驾可以是运气,第二次也是运气?

难道我才是天选之子?

如此说来,我和天选一脉真的有缘?

千面又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加入天选一脉的理由。

此时,刮骨刀眼中精光一闪:「连山信是个幌子。」

曹伏虎摇头道:「不是幌子,以我对陛下的了解,陛下行事,向来喜欢做两手准备,甚至多个后手。」

所以他只敢和刮骨刀上床,绝对不敢跟著刮骨刀造反。

曹伏虎清晰的意识到,他敢跟著魔教造反,永昌帝立马能换一个人代替他,甚至不止一个人。

但他只要把江州刺史干好,封疆大吏的权力与荣耀都还是他的。

永昌帝对他如此,对连山信也是如此。

「连山信成了对陛下来说自然大喜,败了也未必影响陛下的布局。现在的问题是,我也只知道陛下明面上把任务交给了连山信。至于陛下暗中的布局,我目前并不清楚,你们魔教有渠道知晓吗?」

千面看向刮骨刀:「刮骨,以你的媚术,在神京城应该还有其他裙下之臣吧?」

刮骨刀没有否认:「有是有,但消息传的不会有那么快。等我收到消息后,恐怕已经是几天后了。」

「那我们就盯死连山信,甚至,我们帮连山信把永昌帝派的其他人干掉。」

千面提出了一个让刮骨刀怦然心动的提议。

在刮骨刀心中,连山信是心上人的儿子。

是有机会被他拉拢入圣教的。

只是刮骨刀有些奇怪:「千面,你不应该恨死了连山信吗?他的天眼十分克你。」

千面淡然一笑:「本座又不是血观音那种不识大体不顾大局的疯子。」

刮骨刀心头一动,看了千面一眼。

千面此时,也用大有深意的眼神和刮骨刀对视。

于是刮骨刀就懂了,千面果然认为连山信是魔胎。

「天眼」这个绰号,也是故意取的。

不愧是千面,和自己的思路不谋而合,这就叫英雄所见略同。

当看到和自己处在同一个级别的大佬和自己共脑之后,刮骨刀愈发坚信自己之前对连山信一家的判断是对的。

「我想到了一个人。」

曹伏虎福至心灵。

脑海中忽然蹦出了一个人选。

「『螭虎』夏浔阳,九江王之子,现如今的潜龙榜第一。最重要的是,他背后有九江王的支持。」

说到这里,曹伏虎的脸色难看起来:「陛下让汪公公来刺史府宣旨,是让我支持连山信。而九江王的封地就在江州,匡山事关仙器归属,九江王不可能无动于衷。当年九江王也是参与过夺嫡的,现如今仙缘在前,他一定敢奋力一搏。」

「你这都是猜测吧。」千面皱眉。

曹伏虎深吸了一口气:「以我对陛下的了解,这猜测八九不离十。而且想证实这个猜测并不难,只要我查查九江王府是否有异动,以及『螭虎』夏浔阳来不来江州就行了。」

大人物做事,靠猜测基本就能确定事实了。

曹伏虎现在便是如此。

所以,他心情沉重。

「连山信很难是夏浔阳的对手,连山信输了,也就等于我输了。」

说到这里,曹伏虎咬了咬牙:「两位,不能让九江王赢。必要时候,将夏浔阳留在匡山。」

刮骨刀和千面都对曹伏虎刮目相看。

刮骨刀提醒道:「在永昌帝那儿,你未必有夏浔阳的面子大。夏家虽然是皇族,天才辈出,但是『螭虎』夏浔阳应该称得上五十年来最出色的宗室子弟了。」

「我知道,所以陛下很难不用他。」

螭虎,传说中的龙子之一。

大禹一直有「鹰扬之校,螭虎之士」的美称。

夏浔阳是王爷之子,直接以龙为绰号会僭越,但夏浔阳的天赋才情实在是掩盖不住,最终江湖中人还是给了夏浔阳一个「螭虎」的绰号。

「我若是陛下,也不会放著这个宗师境第一人不用。死了也是九江王的儿子,成了就当壮大皇室了。虽然怎么都会有问题,但陛下绝不是那种瞻前顾后的胆小鬼。」

曹伏虎说到这里,也已经下定了决心:「曹某亦然,匡山的仙缘可以给任何人,唯独不可给九江王。」

一山难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可惜,九江王和曹伏虎都是公的。

来到江州后,曹伏虎还没有拜会过九江王,他也没想过去拜会。

他想的很清楚,此来江州——什么政绩都很难让他更进一步,唯有削藩。

曹伏虎还想进步,出将入相,他只完成了前者,他要入相。

「本官要拿九江王的王位,换本官的相位。两位长老,我想你们也一定愿意培养一个亲善魔教的丞相。」

千面再次和刮骨刀对视了一眼。

最终还是和曹伏虎更熟的刮骨刀沉声道:「你可以关注夏浔阳的行踪,若他出现在江州,我亲自走一趟,将他变成我的人。虽然有些以大欺小,但只要不被人知道,就不算坏了规矩。」

曹伏虎内心一暖。

就知道自己付出了那么大精力,还是有回报的。

谁说男人不能用美人计?

他就专门对天下第一菩萨用美人计。

千面也轻笑道:「本座一诺千金,之前答应了你去会会九江王,我会去的。永昌帝都拦不住我,区区一个九江王,我想也不在话下。」

「多谢两位长老。」

曹伏虎诚恳道谢:「若匡山之事我们都能有一个圆满结束,曹某愿以身饲魔,请两位一同品尝。」

「滚。」

千面和刮骨刀同时表示了嫌弃。

下一刻,两人全都从房间消失。

曹伏虎轻嗅了一把房中残存的幽香,不过并没有勾起他心中的欲望。

此时,他反而想到了永昌帝。

「陛下,臣来之前就向您表过态,臣是提著脑袋来江州削藩的。您若是还把夏浔阳派来,就真是逼臣掉脑袋了。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那也只能不忠了。」

总不能为了忠心,连脑袋都不要了。

曹伏虎还没有忠诚到那种程度。

他希望永昌帝不要让他为难。

但永昌帝的心目中,其实没想过曹伏虎。

此时,永昌帝在考虑太子的问题。

「太子将林弱水请进了东宫?」

「对,没有避著人。」天后道。

她其实没有特意安排人去盯太子。

但是太子这次请林弱水,太光明正大了。

九天要是不知道,那就是渎职。

天后收到消息后,只能和永昌帝说一声。

「两人具体说了什么不确定,不过太子请林弱水的时间,发生在你带夏浔阳去了百美楼之后。我又查了一下,在你带著夏浔阳前往百美楼的路上,有一个宫女在不久后和东宫的人有接触。」

永昌帝闻言笑了:「不错,看来太子也知道在皇宫安插眼线了。」

「不奇怪,你们夏家人天生擅长这个。」天后的语气很镇定。

永昌帝在东宫里不知道埋了多少。

天后此时还不知道,永昌帝都把眼线埋到太子床上了。

「太子这是在向朕示威,告诉朕他猜到了朕和浔阳的关系。也在告诉朕,他会用林弱水去阻止浔阳,展示他的用人之能。」

如果太子此刻听到了永昌帝的话,一定会吐槽永昌帝真是个普信男。

太子根本没有这么多想法,他就是想单纯的保护连山信,外加不让永昌帝和夏浔阳得逞。

但永昌帝作为皇帝,习惯了站在自己的视角去考虑问题。

「太子确实不错,善谋略,会用人。」天后公允道:「唯一值得商榷的,是他也许用错了人。」

「娘娘何出此言?」

「林弱水的来历神秘,九天只能查到她背后隐隐有佛门背景。当年佛门在你登基之前和你结过善缘,我怀疑林弱水是佛门推出来的新的天下行走,刻意来和太子结善缘的。」

天后此话,让永昌帝神色微变:「佛门的天下行走?那岂不是有可能是我的女儿?」

天后:「?你和上一代佛门天女还有关系?」

永昌帝假装迷茫:「啊?娘娘,此事我没有和你交代过吗?」

天后粉拳硬了。

想家暴。

「娘娘,这不能怪朕,都怪灵山那群秃驴太不择手段了,居然故意挑战朕的软肋。」

说到这里,永昌帝长叹了一口气:「天女下凡,来诱惑朕,朕最终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软肋。每每想到这里,朕都追悔莫及。」

天后实在是没忍住,一巴掌扇了出去。

啪!

永昌帝面露享受:「多谢娘娘赏赐。」

「你……」

天后感觉自己实在拿这个混帐东西没什么办法,最后只能狠狠的瞪了永昌帝一眼:「罢了,既然都是你的骨肉,本宫不管了。」

说完天后就气冲冲的转身离开。

感觉自己多余来这一趟。

永昌帝严谨道:「娘娘,朕只和佛门天女做过三次,她也未必就怀孕了。林弱水那边,还是再盯一盯。」

「你自己盯,我没那功夫。」

天后头也不回的消失。

永昌帝轻叹了一口气。

娶一个精明强干的天后,确实能帮他分担很多事。

但天后的缺点在于:她太强了。

所以在很多事情上,都得看天后愿不愿意干。

好在在对付女人方面,永昌帝向来有办法。

以往遇到这种事情,永昌帝都是直接提枪上马。

没有一个冲锋解决不了的事情。

如果有,那就两次,三次。

但现在,永昌帝有心无力。

「姜平安的医术,墨侯的机关术,朕要尽快做出选择了。否则,后宫容易生乱。后宫不安,何以安天下?」

「天剑办事不利,也没查清那个连山景澄到底是不是姜平安。」

「坏了,朕最近事情太多,居然忘了嘱咐老汪这次去江州把那个连山景澄控制起来深入调查一下。没有人质拿捏信儿,他未必听话啊,得赶紧补救。」

永昌帝内心一沉,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

连山景澄此时也内心一沉:「这里不是白鹿洞书院,你不是九天的人?」

(本章完)